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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遊加國

整體上講,作為觀光客是看不出什麼不好的。據說是除了沒有錢和工作之外什麼都好,當然比之美國最好的還是空氣雖然沒有美國東部的清潔,其中卻也沒有彌漫著無處不在的壓力。在美國,人們為了身份,為了生計,耗盡了所有的時間,精力和熱情,人活得和木頭沒有什麼區別。而在外人的眼裏,還不一樣美國的月亮都是圓的,包括那些加拿大人。正如我們以外人的眼光來羡慕他們輕鬆舒適悠閒的生活節奏和步調一樣,所以我不敢說,加拿大好還是不好。但如果我當時手上拿著加拿大的移民紙,也許我真的就留下了。一想到回到美國,回到城裏我的辦公室,面對我的老闆和沒日沒夜的工作,渴望留在加拿大的心就越重。

  其實,加拿大最好的是住房的環境。我見到的每個人,都住在像四星級酒店般裝潢的公寓裏。有室內的游泳池,健身房,乒乓球室,壁球室,鋼琴室,桑拿室,甚至網球場。這真是太適合老人養老的好地方了。

  當我對加拿大的朋友們說好的時候,他們就提醒我,我還沒到頤養天年的年紀,且只是個觀光客。天堂和地獄的故事還是我講給他們聽的,他們說我就是故事中的那個觀光客。我想很多人都知道這個故事。

  那個故事是說一個人臨死之前決定不了自己是去天堂還是地獄,就請上帝帶他去參觀一下。他先被帶到了天堂,看到人們都在唱聖歌,穿著潔白的衣服,站在上帝的面前,他覺得沒什麼刺激。然後他去了地獄,看到一個淩亂的街市,到處都是花天酒地,歌舞昇平的景象,他覺得這不錯,所以他決定死後還是去地獄。等他真死了以後,上帝按他的意願讓他下了地獄,卻被放逐去做苦役。他問上帝,為什麼他過的日子和他看到的不一樣,上帝說,上次他來,是觀光客,而這此來是定居的,當然不同。

  我但願我不是那個可憐的觀光客。我希望我看到的生活和我想過的生活是一致的。我要的,更多的是時間和一種我可以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的心情,不僅僅為了活著。好像加國給了我這樣的感覺。

  說實在的,我不喜歡加拿大的氣候。非常的寒冷和乾燥。大概是重工業的緣故,空氣的清潔程度很差。總覺得灰嗆嗆的。我去的城市是多倫多,還不是最冷的地方,卻是華人最多的城市,有四百萬華人,是最靠近美國東海岸的地方。最著名的尼亞瓜拉大瀑布就位於加拿大的多倫多和美國的巴福羅之間。瀑布是在美國境內的,而在美國你卻沒辦法看到瀑布的全貌,最壯觀的景致都要站在加拿大的境內才看得到。

  原本的計畫是要去看瀑布的,計畫在我到達加拿大就開始了的感冒中流產了。怕二十九日美國領事館開門的時候我因病簽不成證,所有的人都勸說我放棄去瀑布的計畫。二十四日到三十一日八天的時間中,我唯一還算好的一天就是二十九日去簽證的那天。加拿大的朋友陪我四點半鐘就起了床,趕最早班的地鐵去城裏。美國領事館位於最繁華的城裏,離中國城僅一街之隔。我們是六點半鐘到的使館,八點半鐘開們的時候,我們排在了前十位中,很不幸,剛進了門,交款的時候就被踢了出來,因為沒有預約。按規定,凡是從美國過去簽證的非加拿大公民都必須要提前預約,我定好機票的時候就已經不可能能約下二十九日的日子了,所以就是抱了硬闖的決心的,可惜沒給我闖過。

  好吧,我就當是省錢了,出了使館的門,一轉彎就進了中餐館喝茶去了。加拿大吃是真便宜,又地道。大概是早晨排隊的時候凍著了,老爸給我買的羊絨衫總算派上了用場了,我還買了最貴的一件大衣,就是有狐狸毛領子的那種,不過我穿有點不倫不類,應該給我妹妹,她的氣質比較配。就這,也沒擋住刺骨的寒氣,我回到住所又開始發燒了。

  那八天中,我成了藥罐子,把我八年的藥都吃出來了,吃得加國的朋友到處問人要藥,這也沒耽誤我瘋。多倫多的大街小巷被我轉了個遍。朋友的哥哥在加拿大,是個非常出色的導遊。最不可能被發覺,最可能被遺漏的真跡都在他的引導下我們才得以目睹。他陪了我們三天。怕太太有意見,後來不敢再出來了。這是他妹妹和母親給他的任務。如果不是見了他,我還以為,這世界上只有加州的朋友和我自己會玩呢!

  我總算見識了怎麼當地蟲。加拿大的人多不開車。因為停車的費用高得離譜,油價也不菲。不知道是不是因此,加拿大的地鐵四通八達而且算是非常便宜了。一塊七毛錢一個TOKEN,不管你坐到哪兒,坐多少站,只要你是在不停的轉車就可以一直做下去,不需要再加一分錢。我不知道自己在地下的時間有多少,最大的成就就是在一個轉車的地鐵站,給我哥哥買了個猴子,很可愛的吊吊猴,是中國造的,還滿貴的咧,其實我心痛的是我付的那15%的消費稅。這有點誇張,或者只是還不習慣。

  去看了世界上最高的建築CN TOWER,537M,美國最高的建築是位於芝加哥的SEARS總部的建築,只有434M。美國的帝國大廈,才不過100多米。這世界最高建築上,最傑出的設計是可以站在一塊玻璃上看地面。多數的人不敢往上站的,尤其是第一步蹋上去的勇氣。我大概是最勇敢的一個,我在上面跳舞,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地看著我,怕我會踩碎了玻璃掉下去,摔成肉末,准保骨頭都是酥的。那種感覺真好,一種自己特別有把握的感覺。朋友的哥哥不敢上,被我嚇得拼命跑。我還覺得不刺激,不過癮。玻璃太小了,都被分割成窗戶大小的小塊,要是一塊大玻璃會比較刺激些,敢上去的人會更少。不過從力學的角度,大概是實現不了的了。我也不知道在我的骨子中有什麼叛逆的成份,有時候會喜歡冒險。

  去看了LOMA城堡,是一位移民加國的英國軍官,發現了金礦發起來後修的一座英式古堡,後因破落,交不起地稅當給了加拿大政府,二戰的時候做過醫院,後開放給遊人參觀,除建築風格外,還展現了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一些軍用設施和服飾。城堡位於多倫多郊區的一個半山上,據說那位軍官一生的夢想就是在一個可以俯窺多倫多城的地方建起一個城堡,他做到了。在那兒,朋友問我,我一生的夢想是什麼?我竟不是很確定。做個職業寫作人嗎?我又不夠那份才情。我也想有那麼一座城堡嗎?那是絕對不可能的,況且要它來幹什麼呢?驚歎只是一瞬間的表情,日子是在沒有時間作夢的境況下度過的。

  這大概就是為什麼我特別想去加拿大,那裏好像有時間,好像有做夢的時間和圓夢的可能。我是在朋友們“我們等你來”的送別中離開的加國。我信誓旦旦的說,我很快就會過去加盟他們的。總覺得,在那裏,我不僅僅能做我現在能做的事。大概,骨子裏,我屬於不太安分的。不動,就沒有靈感了。回到美國,一下飛機,對著我哥哥的第一句話就是我要去加拿大了。我還要去買個花園,園丁是我父母。做得好,就當生意做,做得不好,全當給二老鍛煉身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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